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提出要“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保障國家發展安全、產業安全、推動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是推動新質生產力加速發展的可靠力量。新質生產力的提出,為國有企業提升科技創新源頭供給、技術攻關、場景應用和生態培育能力,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推動基于新質生產力發展產生的新產業、新模式的興起提供了指引。
在此背景下,國有企業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需要以增強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為導向,發揮具有豐富應用場景、創新組織平臺等優勢,盡快疏通創新體制機制的堵點卡點,完善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在資金出資、效果考核、失敗容錯等方面的相關政策措施,實現創新要素的創造性配置,進一步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為此,應妥善用好資源、人才、數智三個關鍵要素,推動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和資金鏈“四鏈”深度融合,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和先鋒隊。
用好資源要素,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筑基
創新是新質生產力的主要特征,既需要立足當下,聚合創新資源,提高資金等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和創新成果的轉化效能,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集群發展,也需要面向未來,加強對資源的創造性配置和創新性組合,增強國有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培育一批前瞻性未來產業,形成新質生產力的引領性力量。
從科技金融資源對創新活動的支撐度上看,需重點關注資金投入優化、渠道拓展和價值創造效能三個方面。一是資金投入與創新產出的關系。國有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資金對創新主體進行市場化投資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需進一步通過制度創新提升國有資本和科技金融對創新活動的包容度。特別是對未來產業技術短期投資失敗率高、回報周期長的包容性制度設計,是為了更好地獲得創新成功帶來的長期回報,提高創新產出。二是資金渠道來源與創新產出的關系。創新產出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且需要創新主體持續投入資金,尤其是對以技術為本的高新技術企業而言,直接獲取資金支持比間接獲得支持更有性價比。因此,通過發揮國有資本的資源供給優勢,設立專項基金以及發展股權轉讓、并購市場等方式,將有助于促進“投入-產出”實現良性循環,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戰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三是創新能力提升與價值創造效能的關系。價值創造效能是國有企業創新能力的標志之一,是新質生產力形成的重要表現。國有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既存在創造價值的內驅力,也存在價值創造的外壓力,這一發展邏輯正是其在市場經濟中不斷提升價值創造效能的動力源泉,進一步提升價值創造效能和經濟增加值,將有利于增強國有企業核心功能和核心競爭力,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強勁動能。
用好人才要素,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速
人才作為生產力中最活躍且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能動因素,在新質生產力的發展進程中扮演著“主角”。國有企業在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過程中,需要融合型、專業型和跨領域的創新型領軍領導人才。一方面,物質和精神領域的各類活動都需要發揮人的創造力。人才構成了創新活動的根基,對國有企業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起到了“定向”作用。特別是國有企業通過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圍繞人才成長,促進創新聯動,建立創新力、影響力和貢獻力“三維”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將進一步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形成并實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體系,培育新質生產力發展所需的新型勞動者,建立高質量的新型勞動關系。另一方面,必須發揮國有新型智庫連接理論研究和改革實踐的紐帶作用。國有新型智庫能夠深入研究國有企業在國家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問題以及社會熱點難點等方面的價值,提出涉及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創新、技術研發創新、方法應用創新等領域的前瞻性和實用性政策建議,這與新質生產力所具有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的內在要求相契合。建設并完善國有新型智庫,培育和用好科技創新戰略咨詢和決策支撐型人才,將有利于國有企業通過管理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方式,沉淀、輸出和轉化智力成果,為國有企業發展新質生產力提速。
用好數智要素,為發展新質生產力上新
數字技術、數據要素是數智時代的戰略性、基礎性、通用性新質生產要素,是新質生產力區別于傳統生產力的顯著標識。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估計超過12萬億元,占GDP的比重為10%左右。中國信通院預測,到2025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體量將超過60萬億元人民幣,我國數字經濟投入產出效率將提升至約3.5。與傳統的勞動力、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相比,數智要素能顯著提升生產效率,推動生產力實現指數級增長,釋放出強大的“乘數效應”。《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要建立保障權益、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根據財政部《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根據數據資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業務模式,以及與數據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等,對數據資源相關交易和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數據資源作為企業資產的一種類型被納入財務報表,這凸顯了數據要素在企業可持續發展中的日益重要性。
以數智技術和數據要素提升國有企業創新創造活力和效率,推動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是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關鍵突破口。首先,要加快數據要素聚集,將數據以數據流形式與物資流、人才流、技術流、資金流等融合,實現產業數據的貫通,有助于未來產業的培育。其次,要在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產業智能等方面暢通數據生產、運營主體和使用主體之間的聯系,構建數字產業新生態,以數據要素賦能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創新體系效能。最后,要發揮國有企業豐富應用場景的優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落地,以場景驅動“AI+”和“+AI”雙向發力,加快產業智能化、綠色化和融合化發展,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新動能,開辟國家發展新優勢。
(來源:現代國企研究 作者分別為北京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副研究員、教育部戰略研究基地北京理工大學科技創新與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研究員;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